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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须知

时间:2019-04-03 来源:福泉市图书馆 作者:福图 阅读: 5277次 视力保护色: 字体:【】 【

1、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任何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外借手续;
2、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,一经发现立即扣留,并视情节给以适当处理;
3、读者证需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,应及时到图书馆相关部门办理挂失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(自借、他人冒借)均由读者证持有人负责,读者证挂失后,旧证即刻作废;
4、读者应爱护读者证,不要折叠和污损,如果损坏严重,计算机不能识别,则应及时更换读者证;
5、读者选好图书后,应到借书处办理手续,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将图书带出者按窃书处理;
6、读者所借图书,如在指定时间内未归还者,按超期处理;
7、图书借出时,读者应对所借图书自行当场检查,如发现涂画、破损、缺页、缺条形码、差错等情况,应当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加盖检字章,若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;
8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凡有将图书污损、撕毁、批注和遗失的,均按有关规定处理;
9、本馆外借图书,主要以普通图书为限,珍本、孤本图书和工具书原则上不外借,只限馆内阅览;特殊需要者,需经馆长批准,方可外借;
10、读者借书证一次性可借10册图书,到期后,仍需继续30天,一本图书只可办理一次续借,续借可采取线上或到馆办理图书到期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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